群众反映:违章处置问题
受理时间:2018年02月21日
大货车司机反映:其2017年6月在天津被交警处罚50元罚款,反映人已经缴纳了罚款,工商银行和天津的交警系统都已经显示缴纳了罚款,但唐山的系统仍显示未处理,导致反映人的驾驶本无法年检,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时间:2018年02月28日
答复:接到群众反映后,公安局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反映情况属实,已恢复正常,处理完毕。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制作维护:唐山市电子政务中心 网站地图
ICP备案:冀ICP备13009492号 网站标识码:1302000057
冀公网安备:13020302000629号 联系我们
制作维护:唐山市电子政务中心
ICP备案:冀ICP备13009492号
网站标识码:1302000057
冀公网安备:130203020006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