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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户籍管理问题

    

受理时间:2019年6月21日

路南区复兴路凤城盛世居民反映,其为外地户口,暂居该小区,因孩子需要就近入学,前往所辖的刘屯派出所开具居住证明,告知一周后给其提供,反映人急用认为不合理,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并予以解决。

答复时间:2019年6月26日

答复:接到群众反映后,公安局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根据《路南分局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规定》,办理居住证明时,须本人到场,民警入户核实,材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办结。反映人要求当天出具居住证明,民警无入户核实与审批时间,故工作人员当日未予办理。因反映人孩子上学急需居住证明,为方便群众,6月24日为其出具了该证明。经回访,此问题已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