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反映:焚烧垃圾问题
受理时间:2015-08-7
一群众反映:滦南县教育局院内每天夜间焚烧垃圾(每天晚上7、9点左右开始焚烧),严重污染环境,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时间:2015-08-14
答复:接到群众反映后,滦南县政府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县教育局相关科室进行了认真反思,对焚烧垃圾的警卫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以此为戒,加强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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