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企业排污,保护生态环境
受理时间:6月10日
滦州市群众反映,雷庄派出所旁边的洗车店将洗车污水直接排放,未设置污水池,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时间:6月12日
滦州市接到群众反映后,立即安排交通局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已对洗车店下达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业整改。市热线办工作人员对反映人进行回访,问题已解决,表示满意。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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