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反映:出租车司机违规操作问题
本平台的答复内容是一种指导性意见,不具有法定效力。本平台发布的全部留言均代表反映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如违规转载、传播该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栏目版权归唐山市12345政民服务热线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引用、复制及建立镜像等,违者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群众反映:其3月18日12点左右乘坐车牌号冀BTXXXX出租车,手机落在出租车上,出租车司机还手机时向反映人索要钱财,反映人认为不合理,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接到群众反映后,交通局立即责成路通出租公司调查了解。经了解,司机捡到乘客手机,送还手机时确实向乘客索要钱财,路通公司已责令该司机退还乘客钱财。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制作维护:唐山市电子政务中心 网站地图
ICP备案:冀ICP备13009492号 网站标识码:1302000057
冀公网安备:13020302000629号 联系我们
制作维护:唐山市电子政务中心
ICP备案:冀ICP备13009492号
网站标识码:1302000057
冀公网安备:130203020006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