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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客运管理问题

    

受理时间:2016-06-05

6月5日下午13:40分在乐亭县水岸星城小区乘坐了一辆乐亭到唐山的大巴车,上车之后发现并非预先订好的车,随后与乘务人员协商下车事宜,不但不让下车还把反映人拉到乐亭到唐山的高速口收了10元钱才让其下车,反映人对大巴车的做法十分不满,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时间:2016-06-16

答复:接到群众反映后,交通局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该班车隶属滦南,反映情况属实,滦南运输分公司对该车经营者及司乘人员进行了客运业务知识培训,使之从根本上了解到客运规范化的重要性,同时对经营者及司乘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经回访,反映人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