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时间:2020年11月16日
群众反映,其货车在二环路北环治超点被处罚,超载的货物是自己装卸的,但被收取300元的装卸费,望相关部门给予合理解释。
答复时间:2020年11月18日
答复:接到群众反映后,政府服务热线第一时间交办交通局调查处理。交通局责成相关职能部门现场进行核查,经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调查核实确有此事。随后,工作人员又与刘先生取得了联系,据刘先生讲:“小货车是驻站交警单方面查扣的,与交通路政部门处罚和收取300元皆无关联”。最后问题得到圆满解决,退还了刘先生的300元钱,并恳切表示对北环治超站路政执法人员的感谢。
经回访,反映人表示满意。
答复单位: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