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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南国丰大街唐山劳动技师学院学生家长反映:该校安排学生在指定单位实习,实习单位未按同工同酬规定支付学生用工待遇问题

    

       接到群众反映后,市人社局进行了调查处理。根据国家相关部委对职业教育的规定,学生工学结合、社会实践、顶岗实习是正常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院教学中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学院对该项工作实行课程化管理,按统一计划、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的原则开展工作。在安排学生参加工学实习前,学院与实习企业均明确规定,在校学生在企业参加工学结合、社会实践、顶岗实习教学活动中,企业将根据学生工学实践岗位和工作内容,按月向其支付一定的实习生活补贴,作为上学期间生活费的补充,因为是在校学生,与企业没有劳动关系,学生不享受企业正式员工同工同酬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