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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其于2012年3月份在银河路唐山公交驾校报名学车,目前已取得驾驶证,但驾校未退还800元职业培训补贴问题

    

       接到群众反映后,市人社局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该群众属唐山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学员,于2012年11月份取得驾驶证,根据[唐财社(2012)28号]文件规定,应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后方可领取职业培训补贴。经协调,市人社局已为其安排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待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后发放职业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