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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学校管理问题

    

受理时间:2016-05-11

群众反映:其儿子2015年开始在丰润职校学习汽修,到职校附近的海大洲4S店上实训课,1年3000元学费,3月份缴纳的第二年学费,但是5月初被学校开除,应该将实训课的费用退还,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时间:2016-05-19

答复:接到群众反映后,丰润区政府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反映人的儿子为丰润区综合职教中心15汽修4班学生。2015年3月入学,该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懒散,忽视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并多次受到纪律处分,于2016年3月15日至4月28日期间,因打架、睡觉、辱骂教师等多次违纪行为,分别受到记大过、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反映人所反映的“职校附近的海大洲4S店”为丰润区综合职教中心合作办学单位海大洲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分店,负责职教中心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学生的实习实训教学工作,1年3000元学费为海大洲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收取的每生实习实训教学费用。其于2016年2月29日缴纳2016年实习实训学费3000元,4月29日,丰润区综合职教中心因其多次严重违纪,根据《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办法》,对其做出了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教育局调查了解实际情况后,积极协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退还反映人实习实训费1500元,反映人已签字,表示接受调解处理结果。经回访,此问题已经解决,反映人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