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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学校招生

    

受理时间:2016-08-31

群众反映,其是外地人,在路南区兴泰里小区租房居住,有暂住证,其女儿到南湖小学报名,南湖小学不接收,反映人认为不合理,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时间:2016-09-08

答复:接到群众反映后,路南区政府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经核实,已与学校沟通。按照省教育厅规定,进城务工子女随迁入学需提供:1、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公安部门办理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2、务工单位的证明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3、有固定住所证明(租房协议);4、固定住所居委会证明;5、出示户口本。法定监护人携带上述手续到学校办理入学。经回访,此问题已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