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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学校招生问题

    

受理时间:2016-08-31

群众反映,户口是邯郸大名县,一直在兴泰里租房住,有居住证,南湖小学不招收其孩子,认为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解决。

答复时间:2016-09-06

答复:接到群众反映后,路南区政府立即责成工作人员调查处理。经工作人员与学校沟通,按照省教育厅规定,进城务工子女随迁入学需提供:1、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公安部门办理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2、务工单位的证明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3、有固定住所证明(租房协议);4、固定住所居委会证明;5、出示户口本。法定监护人携带上述手续到学校办理入学,经回访,反映人称此问题已经解决,反映人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