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反映:劳资问题
群众反映:其在滦南县京东医院上班时交了5000元押金,单位称两年到期后归还,其辞职时不够两年,单位拒绝退还押金,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接到群众反映后,滦南县政府立即责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处理。经滦南县劳动监察大队调查,反映情况属实。经协调,京东医院同意退还反映人交纳的5000元押金,该押金在劳动监察大队监督下支付给反映人。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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