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时间:2016-03-01
群众反映,其岳母名下有一个小卖部,想到丰南区工商局办理销户,由于本人年龄大了,由反映人代办,要求反映人出具委托人代办证明,认为不合理,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时间:2016-03-08
答复:接到群众反映后,丰南区政府立即责成丰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工作人员经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得知,此事系反映人不了解注册相关规定而引发的,反映人在为其岳母代办营业执照注销手续时,按照要求必须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及本人身份证,本人不能到场的,需出具委托证明,反映人因为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误认为工作人员刁难而投诉。经沟通解释说明相关法规,反映人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