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时间:2016-06-19
反映人6月19日晚上9点15分左右在青龙路鹭港美食城对面有家北京簋街通乐小龙虾结账时要求开发票,工作人员称没有发票了,让其过几天在去取,认为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时间:2016-06-28
答复:接到群众反映后,国税局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通乐小龙虾6月19日发票确实已经使用完,当晚无法为客户开具,该饭店于6月20日上午到机场路分局领取了发票。分局工作人员与店方联系后,饭店已将发票开出并放在分局,并电话告知反映人可以随时取发票。同时,工作人员告知饭店负责人要及时到分局开具发票,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经回访,反映人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