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反映:消费投诉问题
受理时间:2017-04-21
反映人称,4月20日下午在北外环吉庆里吉庆大药房购买两个血糖仪(共花费400元左右),回家后发现家中已购买血糖仪,次日下午去吉庆大药房退血糖仪,但药店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拒绝退血糖仪,认为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时间:2017-05-03
接到群众反映后,高新区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经工作人员调解,吉庆大药房已为反映人办理了退货手续。经回访,此问题已经解决,反映人表示满意。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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