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时间:2017年12月23日
群众反映:12月23日带孩子到唐山图书馆阅读书籍,图书馆工作人员将自己水杯放到了公共阅读的桌子上,孩子不小心将水杯碰倒,水洒在自己正在阅读的书上,该书并没有太大的影响,但是图书馆工作人员让反映人以双倍的价格购买该书,反映人认为不合理,希望给予处理。
答复时间:2018年01月02日
答复:接到群众反映后,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2017年12月28日,该馆对此次事件进行全馆通报,对该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并在部门会议中做了深刻的自我检讨,损毁图书,由该工作人员进行赔偿。同时,副馆长和该部室主任已致电反映人,向其说明情况并真诚道歉,得到了反映人的谅解,消除了不良影响。为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举一反三对工作人员的水杯及物品统一指定安放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