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反映:证书领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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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2019年3月14日
群众反映:其2018年11月考的普通话二级乙,至今证书未下发,3月21日往教育局缴纳认定材料,错过只能等到9月份,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时间:2019年3月21日
答复:接到群众反映后,教育局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普通话证书由省教育厅打印后发放,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测试工作,经协调,普通话证书已经发到迁安市教育局,请反映人与迁安市教育局语委办联系领取证书。经回访,此问题已经解决。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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