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反映:供暖问题
受理时间:2017-11-02
路北区长虹楼5楼一居民反映,2004年买的小区房子,当时过户时查询没有欠费,在此期间交纳热力费时也无人告知欠费,现在其又把房子转卖给了其他人,第三任房主过户时被告知有1995年至1996年的欠费,热力公司让其补交热力费,反映人认为不合理,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时间:2017-11-02
接到群众反映后,东南部供热公司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该问题已处理。经回访,此问题已经解决。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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