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群众反映:合作医疗问题

    

受理时间:2016-02-18

反映人称,2015年8月14日其将办理慢性病新农合报销本的有关资料交到开滦总医院,但是此本至今没有办下来,打电话咨询开滦总医院称已经将此本发给路北新农合管理中心,后反映人咨询管理中心称没有收到,并告诉反映人可能已经丢失,反映人认为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时间:2016-02-19

答复:接到群众反映后,开滦集团立即调查处理。经医保科与路北新农合调查核对,该患者慢病鉴定材料及病历确实已转交路北新农合,丢失应发生在路北新农合或乡镇卫生院发放环节。路北新农合经与反映人联系,正在帮助办理补办手续。经回访,问题已经得到妥善解决,反映人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