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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药品管理

    

受理时间:2016年5月3日

群众反映:其今天在艳鑫鸿浩大药店购买了两盒眼药水,是上海皓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翳消眼药水,反映人回家后发现药盒上没有国药准字,而且有非卖品三个字,到药店退药未果,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时间:2016年5月11日

答复:接到群众反映后,药监局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经路北区执法人员检查,该店名称为路北区缸窑路艳鑫鸿浩大药房,销售的白翳消护眼贴为一类医疗器械,批准文号为陕西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1640140号,能够提供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厂家资质等相关票据,经回访,反映人表示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