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时间:2016-07-29
反映人亲属于7月29日凌晨5点在乐亭县福平医院耳鼻喉科住院时不慎被医院石膏板砸伤,现无人出面解决此事,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时间:2016-08-01
答复:接到群众反映后,乐亭县政府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患者于2016年7月28日,因双侧声带息肉到福平医院五官科住院,当天手术,在患方住院期间,院方病房半块石膏板意外掉落在患者身上,院领导得知此事后,非常重视,马上派人到病房询问病人情况,给患者以心理安慰,并表示了深深歉意和安抚,五官科管床医生随即给病人做了相关检查,虽然检查结果没什么问题,但毕竟使患者心理上增加了负担,为此,院方抱着非常诚恳的态度,与患者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是院方多次看望安抚患者,积极给患者做检查,医师会诊,确认检查结果均无问题。二是患者在住院期间的全部费用共计2285.70元,未报销部分医院全部承担。以上解决办法双方认可,并签订了协议。患方于7月30日办理了出院手续。经回访,反映人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