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时间:2017年12月28日
群众反映:其在丰南区某饭店吃饭,饭店里跑出来一只老鼠,餐饮卫生不合格,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时间: 2018年01月08日
答复:接到群众反映后,丰南区政府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该单位已取得营业执照及小餐饮登记证,从业人员均持有健康证明,当场检查未发现有老鼠活动的迹象,但该店未配备有效的防鼠设施,操作间垃圾未及时清理,食品原料及灶具摆放杂乱。已对该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营业,待增设防鼠设施、垃圾全部清除、食品原料及灶具摆放整洁后方可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