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反映:拖车费问题
受理时间:2017-05-27
群众反映,5月24日凌晨1点左右在南堡滨唐沿海公路与大碱线交叉口信号灯下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交警指定的清障车拖到停车场,距离不足10公里,却收费2200元,反映人认为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时间:2017-05-31
接到群众反映后,南堡开发区交警十大队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经调查,停车场向当事人收取了拖车费1000元,符合政策规定,与当事人电话联系,反映人表示满意。经回访,此问题已经解决。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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