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时间:2021年6月16日
群众反映,6月7日在市车管所档案室办理车辆提档业务,车辆至今仍未得到审批,市车管所未说明原因,反映人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时间:2021年6月17日
答复:接到群众反映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第一时间交办市交警支队调查处理。市交警支队责成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核查,经调查发现,反映人车辆5月28日在盛和服务站办理的新车注册业务,手续送到唐山车管所档案科的时间较晚,导致上传不及时,现已经上传完成。车管所档案科的工作人员和反映人取得联系,对此事进行了解释,反映人表示理解。
经回访,反映人表示满意。
答复单位:市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