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反映:露天烧烤问题
本平台的答复内容是一种指导性意见,不具有法定效力。本平台发布的全部留言均代表反映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如违规转载、传播该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栏目版权归唐山市12345政民服务热线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引用、复制及建立镜像等,违者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群众反映:滦南县友谊路友谊小区门口张三烧烤店露天烧烤,油烟扰民,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接到群众反映后,滦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张三烧烤店露天烧烤现象确实存在,并且在院内进行经营。针对此现象,7月10日晚,由城管局、环保局、工商局、食品药监局、公安局、创卫办等各相关单位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下达了《关于依法取缔县城区露天烧烤的通告》,要求店内烧烤业户配备油烟处理设备,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未完成的将依法责令关闭。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制作维护:唐山市电子政务中心 网站地图
ICP备案:冀ICP备13009492号 网站标识码:1302000057
冀公网安备:13020302000629号 联系我们
制作维护:唐山市电子政务中心
ICP备案:冀ICP备13009492号
网站标识码:1302000057
冀公网安备:130203020006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