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反映:大气污染问题
受理时间:2016-02-04
群众反映,每天早上4:00-5:00左右有人在路南区南刘屯南厂东门北行200米处焚烧垃圾,严重污染大气,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时间:2016-02-18
答复:接到群众反映后,路南区政府立即责成小山办事处调查处理。小山办事处当即责令保洁公司禁止焚烧垃圾,并加强管理巡查力度。同时,建议群众遇类似情况可直接联系街道城管科5937838,以便马上到现场进行制止。经回访,问题已经得到解决。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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