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异味已消除
受理时间:8月12日
路南区在水一方小区群众反映,近期小区空气中弥漫着异味,影响居民生活,群众认为是附近污水处理厂排放废气产生的异味,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时间:8月15日
接到群众反映后,市热线中心第一时间转交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办理。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立即安排人员现场查看,并对东郊污水处理厂内的污泥进行了安全无害化处置,消除了异味。经市热线中心回访,反映群众表示异味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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