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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乱收费问题

    

       群众反映:其到滦县汽车站提货,汽车站的工作人员向其收取3元进门费,且不开具发票,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接到群众反映后,滦县政府立即责成滦县交通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核实,滦县交通局客管人员已责令滦县汽车站停止收取进门费,并进行严格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