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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赔偿款问题

    

       群众反映:其在京秦高速公路(迁西支线K5+750米)把护栏撞坏,迁西路政收取2500元损坏费,认为不合理,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接到群众反映后,迁西县政府立即责成京哈高速迁西支线管理处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1、该当事人驾驶的冀BXXXXX车行驶至京秦高速迁西支线迁西方向K5+750m处,由于操作不当发生交通事故;京哈高速迁西支线管理处路政大队路政人员于2014年8月4日11时29分到达事故现场并对现场进行勘验检查,确定勘验结果为:波形钢护栏板3块×600元、钢护栏O型立柱2根×350元,以上设施已弯曲变形,无法正常使用,需要更换。2、当事人驾驶冀BXXXXX车损坏公路路产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依据《河北省公路路产赔(补)偿标准》的规定,责令当事人依法缴纳公路路产损失赔(补)偿费贰仟伍佰元整(¥2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