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时间:2015-09-26
市民反映:其妻子于9月26日20点30分左右在远洋城乘坐出租车到屈庄,车行一半时出租车司机以目的地不是市区为由加收5元车费,乘客拒绝支付。到达目的地后,司机迅速清零计价器,并拒绝打印发票,收取乘客25元车费,认为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时间:2015-10-08
答复:接到群众反映后,交通局立即进行调查处理。责成出租车所属亚特出租公司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经与乘客了解,公司对司机进行了批评教育,司机也认识到自身的错误,电话向乘客道歉,乘客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