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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其在新华西道的凡尔新空间培训学校报名学习美术,因其无时间学习,向学校申请退费未果问题

    

       接到群众反映后,路北区政府立即责成路北区教育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该生在新空间培训学校交纳1000元学费,至今共上课7次。经教育局协调,双方同意按照《关于向退学学生退还学费住宿费的暂行规定》(冀教财[2003]17号)文件精神退费。目前此问题已得到合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