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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档案接收问题

    

    群众反映:最近找到一份新工作,所在单位向路南社保局缴纳了2个月的养老保险金,反映人将原养老保险关系从唐山市社保局转到路南区社保局路南区社保局工作人员称年龄到40周岁就不再接收人事档案,反映人称单位已经把自己的保险交到了此处,而此处却不接收自己的人事档案的行为无法理解,希望相关部门给予合理解释。

        答复:接到群众反映后,路南区政府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经与路南社保局联系,反映人的档案社保局已经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