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反映:停车场收费问题
群众反映:其将事故车辆停在丰润区102国道二化停车场28天,停车场向其收取2800元的停车费和2200元的拖车费,反映人认为收费太高,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接到群众反映后,丰润区政府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经协调,停车场已同意将此费用退还反映人。目前,费用已经退还反映人,反映情况得到有效解决。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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