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反映:发票问题
群众反映:其在某邮政局邮寄信件包裹时,未给开具发票,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接到群众反映后,国税局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由于月初需要清算更换发票,该局未及时请领,导致未能为客户开具发票。目前,该邮政局局长向反映人道歉并补开了发票。对于邮政公司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国税局处500元罚款。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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