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反映:公积金提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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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2016-01-07
路北区裕东楼居民反映,其想在钢城水岸小区购买新房,因现住房裕东楼没有正规发票,只有收据、房本和土地证,无法提取公积金,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时间:2016-01-15
答复:接到群众反映后,唐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经与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核实,房屋确权档案中没有发票,为收款收据。对此,经研究,同意反映人使用购房合同、收据、房屋所有权证进行提取。经回访反映人,公积金已经提取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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