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时间:2016年3月2日
古冶区景悦蓝湾小区居民反映,其女儿想在天津落户,需要派出所出具户籍是农业户或非农业户的证明,但古冶区京华道派出所不给开具证明,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时间:2016年3月7日
答复:接到群众反映后,古冶公安分局及时进行了回复,经了解,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文件冀政(2003)40号暨河北省人民政府批转《关于我省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在全省打破城乡分割的农业、非农业二元户口管理结构。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户口性质划分。为使户口登记制度如实反映公民的居住和身份状况,从统计口径上,以居民实际居住地和所从事的职业,将人口划分为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并统一登记为居民常住户口。反映人的女儿想在天津落户,需要派出所出具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证明,按照省厅的文件确实无法开据。经解释,反映人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