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反映:烟草问题
本平台的答复内容是一种指导性意见,不具有法定效力。本平台发布的全部留言均代表反映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如违规转载、传播该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栏目版权归唐山市12345政民服务热线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引用、复制及建立镜像等,违者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受理时间:2017-08-09
乐亭县闫各庄西甲铺村一店主反映,2016年在当地烟草局定了两条红黄鹤楼,扣了300多元,至今没有给烟,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时间:2017-08-15
接到群众反映后,烟草专卖局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因该客户是2016年定的烟,由于该品种有残损,当时给该客户做了解释工作,来货后及时补充。由于该品种不再生产,致使时间拖长。经研究,将残损处理完后按该烟每条的价值139.92*2=279.84元支付给客户,客户表示理解。经回访,此问题已经解决。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制作维护:唐山市电子政务中心 网站地图
ICP备案:冀ICP备13009492号 网站标识码:1302000057
冀公网安备:13020302000629号 联系我们
制作维护:唐山市电子政务中心
ICP备案:冀ICP备13009492号
网站标识码:1302000057
冀公网安备:130203020006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