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反映:邮政快递问题
受理时间:2021年1月19日
反应人的快递于1月15日通过韵达快递邮寄至燕山营业部,但韵达燕山营业部未查到此邮件,反应人要求燕山营业部按丢失件赔偿损失,遭到营业部拒绝,反应人希望相关部门帮助协调处理。
答复时间:2021年1月21日
答复:接到群众反映后,政府服务热线第一时间交办邮政管理局调查处理。邮政管理局责成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核查,经核实,该件内为首饰丢失,工作人员联系反映人协商赔付559元,反映人认可并已理赔到位。
经回访,反映人表示满意。
答复单位:邮政管理局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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