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时间:8月15日
迁安市群众咨询, 其办理的天津户口,落户需要结婚证,因2003年在迁安市民政局办理的结婚证丢失,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希望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答复时间:8月16日
接到群众反映后,市热线中心第一时间转交迁安市政府办理。迁安市立即责成民政局安排工作人员依规做好答复工作,按民函[2015]266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8月27日起,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工作人员提醒当事人可以去迁安市档案馆调取结婚档案,同样可以办理落户手续。经市热线中心回访,反映群众已调取婚姻档案,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