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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补缴政策已答复

    

受理时间:8月27日

群众咨询:其医疗保险断缴了1个月,咨询能否补缴,补缴后生育险是否能够继续使用?希望有关部门给予答复。

答复时间:8月29日

接到群众反映后,市热线中心第一时间转交市医保局办理。市医保局立即责成工作人员做好群众答复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医疗保险断缴后可以进行补缴,女职工依法合规生育的,用人单位参保人员连续缴费12个月及以上(3个月内补缴视为连续缴费),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市热线中心回访反映群众,其对答复内容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