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参保信息 为群众解决生育险报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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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3月8日
滦南县群众反映,其爱人在2023年12月6日生育,因其爱人没有生育险,现需要报销反映人的生育险,反映人生育险一直正常缴费,但无法正常报销,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时间:3月14日
滦南县接到群众反映后,经系统核实与反映人联系,现在已将参保时间修改,可以正常参保。市热线办对反映人进行回访,其称问题已解决,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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