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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医保报销问题。

    

群众反映:2014年11月4日,反映人在妇幼医院办理了住院手续,23日晚上进行剖腹产手术,12月1日出院,出院时医院把所有费用都开在一起,现在想办理生育津贴补贴手续,南堡开发区医保中心让把保胎和生育清单分开才能给其报销,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接到群众反映后,南堡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反映情况属实。南堡开发区生育保险科进行了认真核查,2015年6月初,三友硅业医保专管员送来反映人的生育报销材料,经审核后发现其有保胎费用,通知医保专管员让她转告本人将保胎费用与住院费用分开,根据(唐政办【2011】12号)文件规定,保胎费用生育保险不予报销。经回访,问题已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