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反映: 物业管理问题
受理时间:2015-12-01
海港鸿福北区商户反映,物业收取2000元供电保障金,经与其他底商商家咨询均未收到此费用,认为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时间: 2015-12-10
答复:接到群众反映后,海港开发区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物业公司经理已于反映人取得联系,并已将2000元保障金退回反映。经回访,反映人表示满意。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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