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联系,帮群众退还押金
受理时间:8月2日
曹妃甸区金玉濠庭小区104-2-802室居民反映,2018年6月11日物业收取的装修押金至今未退,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时间:8月8日
曹妃甸区接到群众反映后,立即安排人员联系反映人,经了解,反映人符合退装修押金要求,并已告知其相关流程。市热线办对反映人进行回访,其称问题已解决,表示满意。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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