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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四号)

唐山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153.04万农户的生活条件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住房

2016年末,99.73%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其中,拥有1处住房的1210353户,占79.09%;拥有2处住房的282549户,占18.46%;拥有3处及以上住房的33269户,占2.17%;拥有商品房的106742户,占6.97%。

农户住房主要为砖混和砖(石)木结构。住房为砖混结构的892751户,占58.34%;砖(石)木结构的484685户,占31.67%;钢筋混凝土结构的147836户,占9.66%;竹草土坯结构的2920户,占0.19%;其他结构的2167户,占0.14%。

二、饮用水

381637户的饮用水为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占24.94%;1112560户的饮用水为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72.70%;32880户的饮用水为不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2.15%;174户的饮用水为江河湖泊水,占0.01%;18户的饮用水为收集雨水,占0.00%;1595户的饮用水为桶装水,占0.10%;1495户饮用其他水源,占0.10%。

三、卫生设施

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593873户,占38.81%;使用水冲式非卫生厕所的42903户,占2.80%;使用卫生旱厕的284484户,占18.59%;使用普通旱厕的605230户,占39.55%;无厕所的3869户,占0.25%。

四、拥有耐用消费品情况

平均每百户拥有小汽车40.84辆,摩托车、电瓶车118.12辆,淋浴热水器76.71台,空调45.93台,电冰箱98.35台,彩色电视机116.15台,电脑45.98台,手机228.03部。

注:按电视节目接收方式分的户比重是指使用不同电视节目接收方式的户占拥有彩色电视机户数的比重。上过互联网手机比重是指上过互联网手机数量占登记户拥有手机总数的比重。

五、主要生活能源

农民做饭取暖使用的能源中,主要使用电的378233户,占24.72%;主要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927395户,占60.60%;主要使用柴草的528934户,占34.56%;主要使用煤的1095690户,占71.60%;主要使用沼气的5823户,占0.38%;使用其他能源的6404户,占0.42%;主要使用太阳能的663户,占0.04%。

注:

1.住房:一般指有墙、顶、门、窗等结构,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供人居住的房屋。按照各地生活习惯,可供居住的窑洞、竹楼、蒙古包、帐篷、毡房、船屋等也包括在内。

2.做饭、取暖用能源:指住户在家庭炊事和取暖中使用的主要能源,包括柴草、煤、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沼气、电、太阳能,以及其他能源如牛粪等。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唐山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唐山市统计局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