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机关事务管理信息,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省政府令〔2008〕第9号)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机关事务管理信息主动公开事项

(一)公开范围

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

1.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①机构职能和处室设置

②领导成员及分工

③联系方式

④机关事务管理;

⑤其他。

(二)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唐山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ngshan.gov.cn为主要载体;不定期对外发布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工作动态和公告。

(三)公开时限

凡属于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除有特殊规定期限外,均将在信息产生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

工作机构: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3号3号楼121房间

二、机关事务管理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申请获取,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

(二)申请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填写《唐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唐山市政府网站下载。

申请包括下述要件: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单位公章;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申请人申请与个人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出示或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向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办理,按唐山市政府依申请公开流程等规定执行。

三、监督与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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