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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第一批乡村振兴青年优秀人才人选评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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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唐山市乡村振兴青年优秀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唐才办〔2023〕19号)规定,我市第一批乡村振兴青年优秀人才选拔工作,在前期申报推荐、资格审核的基础上,通过专家评审共产生491名人选。按照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2月5日至12月11日止。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市委人才办反映,电话:0315-2803706。

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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