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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道德模范事迹简介 张国华

    

    张国华,男,57岁,中共党员,迁西县胡子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第二届河北省道德模范提名奖,唐山市首届道德模范。

  上世纪80年代初,张国华在村里开了一个小卖部,商店门口竖起“货物出门,退货都行”的告示,加之他不辞辛苦地送货上门,赢得了顾客,也赢得了信誉。1983年,在他的积极倡导及喜峰口85名个体经营者的积极响应下,成立了全省第一个“无假冒商品一条街”,向社会承诺:不进假、不售假、不赚黑心钱,店店实行“信誉卡”,设立“监督台”和举报电话。关里关外的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去。多年来的诚实守信使张国华赢得了栗农们的信任。20066月,针对迁西板栗销售掺杂使假的现象,张国华以胡子工贸有限公司为依托,成立了河北省第一个板栗专业合作社——喜峰口板栗合作社,规定不管是内销还是外销,都要以诚信为企业经销根本,所生产的“胡子”板栗必须是绿色无公害的。施的是农家肥,防虫施行生物防治,销售时严防一粒外地板栗进入。为确保“胡子”板栗的绿色品牌,坚决杜绝掺杂使假现象发生,合作社成立了40多人的小分队,为栗农实施科学管理。板栗合作社让入社栗农得到了实惠。多年来,张国华的企业先后被评为“河北省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唐山市诚信企业”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