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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道德模范事迹简介 刘文福

    

    刘文福,男,59岁,中共党员,迁西县福珍全矿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唐山市第二届道德模范。

  福珍全矿业公司经过十余年发展,不断壮大,2008年上缴利税达到1.3亿多元。面对社会责任,刘文福用一次又一次的义举践行着“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的诺言。迁西一中新校园里那幢漂亮的教学楼——文福教学楼,刘文福捐资111万元;滦阳镇铁门关村小学改善办学条件,刘文福很快把58万元资金送到了村里;滦阳镇建镇中教学楼,刘文福亲自把贷来的201万元送到了镇政府。在全力支持家乡教育发展的同时,福珍全矿业公司同样热切关注着其他各项公益事业:汶川地震后,刘文福向县慈善协会捐款50万元,抗震救灾特殊党费,他交了20万元。据统计,福珍全矿业公司成立十多年来,累计已为各项社会公益事业捐款3100余万元。